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
笔试及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的公告
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《关于恢复举行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》有关要求,现就恢复举办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准考证发放
领取时间:2021年12月2日--2021年12月3日
上午9:00—12:00、下午14:30—17:30。
考生凭本人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到兴义市建设路22号黔西南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产业园一楼大厅处领取,非本人领取需提交书面委托书和双方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。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,不得补领。
二、笔试时间
2021年12月4日上午09:00-11:30
三、笔试地点
详见准考证。
四、准备资料
参加笔试的考生,需携带以下材料,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考场:
1.身份证原件;
2.准考证;
3.健康码、国家通信行程卡(通过手机客户端出示);
4.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(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);
5.针对考前14天内有“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”旅居史人员,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(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黔西南州内进行);
6.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(附件1);
7.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(附件2)。
五、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
1.不符合国家、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,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;
2.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、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;
3.处于集中隔离、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;
4.对流动、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但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人员;
5.考试当天,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人员;
6.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;
7.考前14天内与本土阳性病例(尚未划定风险等级)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。考试期间,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。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,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。
2.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“应接尽接、应接必接”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。
3.开考前100分钟,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,但不能进入考场。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,在考点入场检测处,要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“贵州健康码、国家通信行程卡”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,到相应检测通道做好入场检测准备,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、秩序良好。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,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。
4.考前14天内有“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”旅居史人员,考前须与黔西南州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(联系电话:0859-3292019)报备。
5.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《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(第三版)》规定(见附件3)。
6.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、排查、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,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,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。如有违法行为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咨询电话:黔西南州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0859-3292019
附件:1.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
2.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
3.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(第三版)
附件1.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天内的个人情况反馈表.doc
附件2.黔西南州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.doc
附件3.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(第三版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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